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动建成现代航运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积极融入全球航运事务治理,近日,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以下方面:推动航运技术创新发展,鼓励先进技术在港口、航运、机场、航空、邮轮、安全、数字化、绿色等相关领域创新应用;推动高端航运服务创新发展,鼓励在高端航运服务相关领域取得创新突破,鼓励参与国际航运、航空相关的规则、标准、指数、合同范本或者格式文本等制定与推广应用的国际航运事务治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大研究成果,鼓励企业、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港航一体化建设的难点、热点、创新点研究,推进航运中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其他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创新举措。

《实施细则》显示,支持具有示范引领、重大突破或者具有培育与应用价值,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且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根据项目对航运中心建设贡献、行业影响力、创新性等维度,支持标准为15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在高端航运服务创新发展类别中,具备规则引领、服务创新等特性的项目,支持标准为50万元和20万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难点、热点、创新点等内容相关,拥有较高研究水平、较好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支持标准为10万元。

资金来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由上海市交通委和上海市财政局负责实施管理;《实施细则》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全媒记者 魏鋆依

责编:杨柳

审核: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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