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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

创建对象名单公布

共40个乡镇、500个村

一起来看——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扎实推进“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遴选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决定将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单位纳入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波兰村等500个单位纳入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集成和资源统筹,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要素集聚、机制创新和模式推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5年2月13日

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

(点击图片查看完整名单)

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

(点击图片查看完整名单)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编辑:王钰文审核:赵锦飞、郑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