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媛莉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发放租金补贴,为市级A类-F类,共六类人才提供安居支持。
根据《细则》,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及“县市新城”(简阳、都江堰等8区市县)认定的F类人才,租住符合条件区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规定面积、比例的租金补贴。
具体标准为:A、B类人才补贴比例100%,C类70%,D、E类及符合条件的F类50%。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实际租住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补贴;超过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补贴。
政策明确,申请人需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租赁码,经系统核验后获得有效期1年的配租资格。租金补贴采取“先租赁后补贴、年度一次性发放”方式,由区(市)县发放至申请人指定个人银行账户。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6万套(间),投入运营约7.8万套(间)。此次《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租购补”并举的人才安居体系,为成都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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