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迎

3月2日,据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委批准,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浩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验收、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龙马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浩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