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大厦二楼)

服务窗口

于今日(2月27日)搬迁至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大厅一楼。

此次搬迁涉及单位医保业务,届时相关业务将集中到新址办理。涉及个人医保业务的参保人员,可到各区、县(市)医保分中心办理。新址于3月1日起对外正式运行,原址(社保大厦二楼)与新址业务并行至3月31日,4月1日起原址正式关闭。

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一楼。市民可乘坐115路、209路、214路、215路、244路、247路、265路、293路、295路等公交线路,或乘坐地铁2号线至“人民广场站”前往。

沈阳市医保局提醒

本次仅为市本级“医保经办窗口”迁移,各区、县(市)医保经办窗口服务地点、办理事项均保持不变。参保单位和个人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及沈阳智慧医保微信服务号、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智慧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姜雪

编辑:李晓玉  检校: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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