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阜新公安聚焦烟花爆竹

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各环节

持续高压、重拳出击

宣防讲解、劝阻提醒

接连查处、制止多起

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守护群众节日平安

现将三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

案例一

严打非法经营  守护节日平安

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情况下,驾驶自家小型厢式货车多次购买烟花爆竹,向阜新县农村地区进行销售。获取线索后,阜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阜新县公安局将刘某抓获,当场扣押烟花爆竹40余件。经溯源查明,刘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购买并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目前,阜新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烟花爆竹全部依法予以收缴。

案例二

严查非法储存运输  清除安全隐患

代某从内蒙古供应商处订购大量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阜新市,并利用微信接单、熟人介绍等方式进行隐蔽销售。违法行为人代某因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被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在其租借的网点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4箱、共计330件‌。

案例三

劝阻违规燃放  共筑安全防线

彰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巡逻中发现,有市民在彰武县金色大街燃放烟花爆竹,距离一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未超过100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民警第一时间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对燃放市民和销售点经营者进行安全教育,告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劝导理性合规燃放。

阜新公安

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

严查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一起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底线

共创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来源:平安阜新“警讯”

编辑:辛垚

责编:王德坤 王思雨 审核:明绍庚

辽宁安委办、应急厅两天连开三会!

事关烟花爆竹,辽宁两地发布重要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