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

云南省纪委监委将于2026年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对云南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的典型问题进行集中通报。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张某武,中共党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勘测设计院规划设计院院长,2026年2月10日22:0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二、李某,中共党员,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高原湖泊水生态管理中心主任,2026年1月20日20:32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三、王某智,中共党员,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药学部职工,2026年1月28日0:2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来源:清风云南

审核:刘晓阳责编:惠晓晗 谢丛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