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内蒙古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从完善林长履职体系、聚力“三北”工程建设、严格林草资源监管、畅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巩固林草基础保障6个方面明确了2026年林长制20项重点任务。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林长发令、督办、通报等机制,积极履职尽责。深入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提升基层林长履职效能。建强林草行政执法监管队伍,快速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推动苏木乡镇林草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转,完善护林护草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拓展协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工作联系、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合力解决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总林长令指出,严格落实“治可治之沙、治需治之沙”要求,集中资源力量在重点治理区开展治沙,全年完成生态建设任务4000万亩以上,其中防沙治沙1500万亩以上。突出治理重点,三大战区分别打造一批示范工程。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0平方公里。有序推进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20平方公里。开展“三北”工程质量年行动,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林长令要求,要注重从“管畜”向“管草”转变,精准打击违规放牧行为。通过舍饲圈养、集中托养、加快出栏等市场化手段,引导农牧民分流超载牲畜,确保全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持续稳定在10%以下。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聚焦重要节点,调整图斑下发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开展疑难复杂案件攻坚清理行动,尽早实现问题清仓见底。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批复实施,修订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总林长令强调,重点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业和草产业,加快创建内蒙古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全区林草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实施林草固碳增汇、价值实现、试点示范“三大行动”,实现首笔自治区级“碳票”交易。
总林长令指出,加快推动“自治区林草地审批系统”上线运行,依托自治区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制定集体林承包经营管理和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喀喇沁旗、和林格尔县集体林改综合试点和21个旗县专项改革任务试点取得新成果。在二轮承包到期的18个旗县全面推开草原延包试点工作。
总林长令要求,坚持就近育苗、就地取材,建设草种繁育基地56万亩、各类育苗基地30万亩,年苗木供应能力达10亿株以上。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推进防沙治沙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机械治沙覆盖率达55%。支持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种芯工程,开展林草种业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林草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建设。
记者:张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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