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团购绝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平台经营主体直接违反民法典及商事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检察机关不能‘视而不见’,应当依法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民商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推动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改的相关情况。

“目前,社区团购平台生鲜食品质量难以控制、消费者又投诉无门的根本原因是,平台企业作为食品销售链的主导者和实际控制者,通过格式合同条款规避了自身的民事法律责任,将商品销售方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转嫁给线下供应商,因为线下供应商与消费者并没有建立实质交易关系,导致了消费者维权难的困境。”张雪樵介绍,为此,最高检举办公开听证会,在依据民法典准确把握平台企业与消费者构成实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指导湖南、江苏、浙江、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对相关平台违法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93起并发布公告89件,主张平台相关企业依法修改格式合同的不合法条款。

据了解,发布公告后,多家头部平台企业就食品质量安全主动承诺对消费者履行首负责任和兜底保障责任,并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格式合同条款,加强自律管理。提起诉讼不是目的,依法规范才是根本。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同时,也为平台消费秩序的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成功的实践样本。

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编辑:李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