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我身边多位基层医院院长都反映,CT机一到使用年限就得强制报废,这样规定不太合理。”今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巴中骨科医院副院长唐锡国带来建立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状态评估”退出机制的建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单位不得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初衷是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范因设备老化带来的医疗风险。”唐锡国说,然而按使用年限强制报废或淘汰医疗器械设备,一定程度上会带来资源浪费、增加医疗机构运营成本与群众医疗负担等现实问题。

“同型号器械在不同的使用单位,使用频次不同,在使用年限到期时,其核心性能、技术状态也不尽相同。”唐锡国举例说,比如一台同型CT,乡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频次低于城市三甲医院。在管护得当的情况下,乡镇中心卫生院的CT机到使用年限期满时,核心性能、技术状态可能还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如果“一刀切”强制报废或淘汰,会导致资源浪费。

基于此,唐锡国建议,对医疗设备进行差异化管理,制定科学、统一、可操作的分类医疗器械性能与安全技术评估标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校验和状态评估,依靠周期性的状态评估结果来决定该设备是否应被淘汰或报废。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将管理重心从“限年限”转向“重维护”“强质控”,确保医疗器械设备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处于技术指标要求的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