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曹晋敏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流经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其中泸州市位于其下游核心区域。近年来,三省部分地区已建立初步协作机制,围绕水资源保护、绿色发展等开展区域性合作。然而,当前协作仍以地方自发为主,缺乏国家层面的系统性规划与政策支持,整体发展效能尚未充分释放。

“现有协作多以地方协议或部门共识为主,缺乏跨省际的权威统筹机构,跨区域产业协作(如旅游环线、白酒原料种植等)仅存在面上的联动。”省人大代表、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叙永县法律服务协会会长张宏颀表示,以叙永县为例,叙永县赤水河流域现有特色经果15万亩,但流域生态农产品种植未形成互补协同效应,存在同质化竞争,现有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协调机构对接机制,难以争取国、省级层面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也无法推动跨区域重大规划的同步落地。
重大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绿色产业项目缺乏国家专项支持,地方财力有限,制约了协作区整体发展水平。跨省生态补偿、资源协同利用、环境联合监管等关键机制尚未健全,制约了流域一体化保护与发展。“赤水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事关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与区域协调发展大局。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与政策赋能,必将有力推动流域三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打造跨省域绿色协同发展典范。”张宏圻建议,将推动赤水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和云、贵、川三省“十五五”规划,从战略高度明确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功能,以确保国土空间、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等系统性衔接,并呼吁国家层面设立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专项基金,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资源,支持跨省重大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绿色产业培育等项目三省共同包装、共同申报、资金共同下达实施。同时,鼓励创新跨省财税分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增强协作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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