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泸州观察 郭慧琳

1月30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曝光了一起酒后肇事致行人受伤的案例,该案中的驾驶员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3名行人被摩托车撞倒了,驾驶员逃逸了,事发地点就在符阳街道少岷路二转盘红绿灯路口。”近日,合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

该大队民警薛瑞洁和另外两名值班民警赶往事发地点时,看到3名行人躺在安全岛上,路口站着不少围观群众,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员早已不见踪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一双拖鞋引起了薛瑞洁的注意。

“一双拖鞋遗落在马路上,经勘查和询问,现场无人认领。”薛瑞洁说道。再次环顾四周时,马路对面一名光着脚的男子,让薛瑞洁心生疑虑。

“当天晚上下过雨,地面被雨水打湿,气温较低,光着脚站在路边有悖常理。”薛瑞洁带着“肇事者会不会是他?”的疑问走向这名男子。走近一看,该男子衣服、裤子上满是泥泞,这让薛瑞洁更加怀疑该男子就是肇事逃逸的驾驶员。

薛瑞洁将该男子带入围观人群,经有群众指认,其就是那个肇事嫌疑人。于是,民警将该男子带回了交管大队。

据薛瑞洁介绍,天网监控显示,肇事男子秦某在红绿灯路口处,放行时,刚启动车辆往前行驶,便摔倒在地,二轮车“冲”上安全岛,将3名等待红绿灯的行人“铲”翻在地。在后来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中,秦某的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令薛瑞洁不解的是,肇事者承认是自己驾车撞倒了3名行人,但为何只见其人不见其车?该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组警员外出寻找肇事车辆,另一组警员负责通过询问来确定肇事车辆的下落,然而一夜过去毫无收获。

直到次日,秦某才说出肇事车辆的下落。

事发后,秦某将车辆藏匿至附近某小区外的角落里,由于内心十分不安,他又折返到事发现场观望。薛瑞洁表示,秦某在承担近3万元民事赔偿的同时,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