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高杨曦
1月29日,成都市消委会为46家单位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并现场授牌。这是继2024年获得授牌后,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再次获得授牌。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加强与社会各相关方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延伸消费维权服务网络,根据近期印发的《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市消委会在向社会公开征集、审核及公示后,在消费质量报、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成都食材商会等46家单位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有效期为三年。

会议期间,成都市消委会现场宣读了《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关于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及撤销原投诉站的决定》,对到会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工作站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了推介。
作为连续两次被成都市消委会授牌的新闻媒体单位,一直以来,消费质量报维权工作站严格遵守《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注行业投诉热点、聚焦维权痛点,通过消费质量网投诉平台、“曦哥来帮忙”维权栏目,积极、妥善化解消费矛盾,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维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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