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金晨被曝肇事逃逸”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车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事后她让助理顶缸,自己第一时间逃离事故现场且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骗保。(此前报道:冲上热搜!金晨被曝肇事逃逸,交警回应)

锦观实验室记者联系上该贴爆料人,其回复记者称事件百分之百真实。

据中新网消息,浙江绍兴交警柯南中队工作人员表示:“局里已成立调查组了。”

同时,绍兴交警柯南中队工作人员对锦观实验室记者表示:此事已交给大队全权负责,具体情况联系大队。记者联系柯桥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可咨询宣传部。截至发稿,暂无后续通报。

另外,也有博主曝出“金晨交通事故监控截图”,一度冲上热搜高位。截至记者发稿,金晨方暂无相关回应。

据企查查APP显示,金晨名下共关联4家公司,均为其个人独资企业,其中3家已注销,仅厦门市喜乐佳辰影视文化工作室为存续状态。

在品牌代言方面,记者注意到,金晨代言品牌涵盖汽车、奢侈品、手机、美妆、女装等领域。算上刚刚官宣的代言,总计有10多个。

但29日下午,法国娇韵诗品牌官方账号此前发布了今晚将与金晨直播的预告,目前该微博已被删除或隐藏。

在影视剧方面,目前,金晨还有《不为人知的故事》《骗骗喜欢你2》《野火》三部作品待播。

此前,金晨曾参加赛车竞技生存真人秀《风驰赛车手》,并在节目中表示自己开车天赋超过舞蹈天赋,车感非常好,属于柔中带刚型司机。

节目中,她调侃自己的车技:“现在已经不会开自动档了,学了半天手动档,自动档忘了……”

1月29日下午,针对此次交通事故,锦观实验室记者采访到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王律师表示:

如果“金晨肇事逃逸、助理顶包、金晨指使顶包”等事实成立的话。则涉及的法律责任为:

一、 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承担刑事处罚,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认定)

(一)金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

若经调查证实金晨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且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量刑标准如下:

1. 交通肇事致重伤、死亡等后果,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若因逃逸行为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助理涉嫌顶包的刑事责任(包庇罪)

若助理明知金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仍为其冒名顶替、掩盖罪行,意图使金晨逃避法律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其行为构成包庇罪,量刑标准如下:

1. 情节一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情节严重的(如多次包庇、包庇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造成司法办案严重受阻等),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金晨涉嫌指使顶包的刑事责任(教唆犯)

若查明金晨主动指使助理为其顶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金晨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需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承担刑事责任:

1.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 结合司法实践,交通肇事逃逸后指使他人顶包,通常认定为作用主要,与自身交通肇事罪(逃逸)数罪并罚或作为加重情节综合考量。

二、 行政责任(含治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一)金晨交通肇事逃逸(未达刑事犯罪标准)的治安处罚

若经调查,金晨交通肇事行为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逃逸事实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罚如下:

-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二)金晨逃逸的行政惩戒(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均需适用)

1. 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责任。

2. 驾驶证惩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终生禁驾,无例外情形)。

报料渠道:私信“锦观新闻”微信公众号或投稿至锦观新闻邮箱“cdrbjinguan@126.com”报料。

记者 李怀英 杨硕

责编 李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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