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7日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为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招才引智机制,形成“人才在外地,服务为河北”“省外研发,河北转化”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省科技厅日前印发了《河北省“科技人才飞地”管理办法(试行)》,将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科技人才飞地”建设主体经费支持。
“科技人才飞地”是指在河北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在省外科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或注册成立的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为主要目的的研发类机构。该飞地聚焦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核心功能,突出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确保飞地建设与企业发展需求、全省产业导向紧密契合,实现“省外集聚资源、河北转化受益”的目标。
《管理办法》明确了飞地的申报条件,提出“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年度相关支出不少于500万元”“成果转化不少于3项”等量化指标。这样的要求既能保证飞地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运营基础,又避免因门槛过高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实现了“优中选优、兼顾实效”。
按照要求,飞地通过单位申报、组织推荐、评审论证、结果公示等环节遴选认定,管理期为2年。对认定的飞地,省科技厅将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建设主体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申报单位和飞地,依托我省重点产业、各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工作。
记者:赵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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