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彭韵佳)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1月29日发布文件,正式确定了18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
医保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实行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打包付费”。各试点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以历史费用数据为基准,合理确定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反映中医技术劳务价值。
这些试点地区为: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黔东南州、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此前,《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推荐目录》遴选了57种中医优势病种,覆盖骨折类、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类等。试点地区可以推荐病种目录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做好病种发布和调整。
文件明确,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积累一批中医药医保支付改革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18地先行探路,以医保杠杆激活中医优势,助力中医药走向更广舞台。
试点地区可因地制宜调病种,贴合本地就医需求,中医看病更适配!
大力弘扬中医,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是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对于中医药医保的一项重大改革,预祝试点成功,造福人民群众。
患者福音
期待试点早一点结束,尽快全面推开,让更多群众受益。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