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作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王斌 摄

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1月22日,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震作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2020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走访企业2200余户、群众31700余人次,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问题2400余件,提出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560余条。

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上,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日常工作,全年共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活动220余人次,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400余人次;新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单位13个,票决确定的195个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投资14.17亿元。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2020年内江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引领,制定《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完成《内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工作,启动《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同时,内江市人大常委会配合全国、省人大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等35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论证和修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40余条。

在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上,内江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疫情防控需要,创新点对点交办模式,召开部分重点建议办理协商座谈会,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内江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11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2021年,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加大对《甜城湖保护条例》《内江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有序推进《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