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李季

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龚睿答记者问。

“本次预案修订,我们将其定位为一次全面的‘法治体检’和‘制度升级’,严格遵循法治原则,确保与上位法严密衔接、高度一致。”龚睿表示。

本次新修订的《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如何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的?

龚睿介绍,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根本原则的法定化转化。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了“坚持党的领导”和“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领导体制”等原则。我省预案不仅在总则中开宗明义予以强调,更在组织指挥体系部分具体转化为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由本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这从制度上确保了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核心制度的操作性细化。法律规定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等原则,在预案中被细化为可执行、可考核的具体机制。例如,将法律规定的事件分级制度,创新延伸为省级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并配套了清晰的启动与决策程序。

三是关键环节的程序性规范。预案在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征用、社会动员等所有关键操作环节,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程序性细化和完善。对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征用的程序和补偿原则等,也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细化规范。

因此,新预案实质上是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在四川的“实施性举措”和“操作手册”,为依法、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