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对2名博士生作出拟退学处理。

1月19日,记者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官网获悉,两名学生均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注册。

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拟予以邱**、吴**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kyjsb@mailoa.tsinghua.edu.cn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房间。

来源:光明日报编辑:马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