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高以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高以忱 资料图
经查,高以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和政治鉴别力,大搞政商勾连、利益交换,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服务;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肆收钱敛财,退而不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执行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以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以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丨王春令
审校丨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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