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开出了一则行政处罚,直指雪球“大V”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

鉴于金永荣的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864万元,并处以4162.386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超8300万元。

此外,浙江证监局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监管处罚发出后,雪球平台开展了整治资本市场违规信息的专项行动。1月20日,雪球先后发布两份《涉资本市场违规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处置公告》,对相关违规账号进行封禁。

雪球“大V”操纵市场被罚没8300万回应称:以我为鉴

据悉,金永荣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其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参与淘股吧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

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金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单篇荐股类文章最高阅读量高达808万次。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万元。

面对调查,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提出七点陈述申辩意见,浙江证监局逐一作出回应并予以反驳。

值得注意的是,金永荣的操作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第一,《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反向证券交易强调交易方向与荐股方向相反,而非“仅有卖出、没有买入”。金永荣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甚至将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清仓卖出,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其发帖后的买入行为无法阻却对其操纵行为的认定。第二,金永荣大量所谓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就监管处罚一事,金永荣在公众号“金浤实盘”进行了回应:披露期间实际上只赚了2000多万,有些买入后觉得逻辑不好没说过,但实际亏了很多,没有抵消回调的亏损部分。他同时强调,“也希望大家都能学法知法,规范言行,以我为鉴”。

目前,南都·湾财社记者在雪球平台以“金浤”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已经无法查询到相关账号信息。

雪球重点打击四类行为

律师称:平台应加强资质管理

为严肃查处过度炒作乃至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雪球方面在本次活动中,主要重点打击四方面内容:

1、严厉打击过度炒作、诱导跟风交易乃至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以“游资战法”“带队”“复盘”“晒盘”等方式,过度炒作、抱团炒作,诱导投资者跟风交易。

2、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及违规导流。重点整治无资质人员,通过煽动性或暗示性话语,以“交流指导”“付费加群”等方式诱导用户跳转至第三方平台,开展荐股、分成跟投、虚拟盘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3、严厉打击网络黑灰产及团伙化违规操控。重点整治通过团伙化作案、操控“矩阵”账号和“马甲”账号等方式,密集评论联动,制造虚假热度,干扰社区秩序的违规行为。

4、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严禁利用AI技术或“小作文”,造谣传谣、捏造所谓“内幕消息”、歪曲解读公开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事实上,各大平台都在加强对“非法荐股”的整治,但其中不乏短板。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看来,资质漏洞是值得注意的问题。他强调道,无合规荐股资质却长期发布荐股内容,这些属于强监管的内容,但却长期在平台存续,暴露了平台监控短板。平台对于准入门槛和内容之间的关联性以及荐股与市场交易异动的关联性,需要做技术上的绑定、强化和提升。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发:喻思薇 鲁天舒

审核:唐晓煜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