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去年五月,浙江省天台县发生一起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死者为陈女士的弟弟陈某周,他们70多岁的父亲也在该案中受伤住院。2026年1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陈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处了解到,今天上午该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陈某豪被诉故意杀人罪。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杨学春告诉记者,今天被告人陈某豪当庭认罪,但态度强硬拒绝悔罪,并拒绝进行民事赔偿。庭审持续至上午11点左右,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陈女士表示,父母育有她和弟弟两个子女,弟弟陈某周生前在镇上开店做铁皮棚,平时和他们的父亲一起住在村中。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陈某豪家的猪栏间与被害人陈某周家相邻,双方曾因占地问题产生纠纷。

2024年5月15日,双方再次因占地发生争执,双方陈某周母亲陆某凤在推搡过程中受伤,经调解,陈某豪赔偿陆某凤经济损失。陈某豪一直心怀不满,遂产生杀死陈某周一家的想法。2024年9月3日,陈某豪从网上购买了一把长矛伺机作案。2025年5月11日19时许,陈某豪携带长矛,尖刀,先后到天台县某某公司某某分厂门口、被害人家中作案。案发后陈某豪逃离现场后服用毒鼠强,自杀未果。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豪因邻里纠纷预谋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女士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她的父亲陈某称被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处)头皮裂伤、(多处)皮肤裂伤、肋骨骨折等,在天台县人民医院住院154天。

此次陈女士也委托律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1日上午的庭审结束后,她的代理律师杨学春表示,他们要求被告人陈某豪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等共计100多万元,但陈某豪当庭表示拒绝。

针对两家此前的纠纷,晚山村一名村干部表示,当初当事人曾报案,后来派出所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