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我们村小组的林权证才能拿回来,总算可以给村民一个交代了。”近日,绵阳市平武县江油关镇金林村高家山社负责人将一面“担当作为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平武县纪委监委,并向参与此次林权证追回的工作人员表达谢意。至此,一场历时6年的林权纠纷画上句号。

2014年,金林村原支部书记胡某某因欠高利贷无力偿还,打起了转让村上林地的主意。胡某某向金林村高家山社、毛房子社的村民承诺,以100元/亩的价格流转两社林地共6000余亩,64万余元流转款拿出80%分给大家。但直到2017年,村民也未收到流转金。

2017年7月,江油关镇金林村群众联名向县纪委反映了该事。随后,平武县纪委找到胡某某了解情况。胡某某不得不道出事情的原委。原来,村上所留的“林权证”是胡某某伪造的,真正的林权证在承包商手中。谈话后第二天,胡某某逃逸,直至2019年9月,公安机关在广元市将其抓获。同年12月,胡某某被县纪委开除党籍。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向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

胡某某虽然已被处理,但林权证还未回到村民手中。“当时是2017年,监察体制还未改革,我们只能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直到去年我们在公安机关侦查的基础上掌握了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展开林权证追回之路。”负责此次线索查办的县监委委员王强说。

从2020年11月县纪委监委再次主动介入此案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前往三台县法院了解金林村林地执行情况,同时寻找到该案的利害第三人请求其配合此次林权证追回工作;另一组人员找到承包商刘某某让其积极配合此次金林村的集体林权变更。

经过1个多月的多地辗转和几方配合,2020年12月底,金林村“消失”了6年之久的林权证终于回到了村民们手中。

“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搭建与群众的‘连心桥’。” 平武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伟说。(谭茗月、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