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1月19日公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2·17”一般爆破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2月17日22时16分,宁夏宝丰能源马莲台煤矿(以下简称马莲台煤矿)20907切眼导硐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一般爆破事故,造成11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63.8万元。

经调查认定,马莲台煤矿“2·17”事故是一起因20907切眼导硐掘进工作面违规爆破作业扬起煤尘形成局部爆燃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矿在20907切眼导硐掘进工作面内违规裸露爆破,爆炸扬起粉煤达到爆燃浓度,引起煤尘爆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1.违规裸露爆破。现场未实施打眼作业,爆破工将炸药卷直接放置在迎头浮煤堆里实施爆破。现场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切眼导硐浮煤上炸药滑落,爆破工将部分炸药用脚向浮煤内踩踏、部分炸药扔在浮煤上。

2.20907切眼导硐留有浮煤。自2月15日至2月17日早班共进行了5次爆破作业,均未按照爆破说明书实现全断面一次爆破成型,留有1.8米底煤台阶。

3.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事故当班辅助运输下山大巷供水管路维修,20907机巷及切眼导硐工作面无供水,综掘机扩帮作业、清渣作业、爆破前均未进行洒水降尘。

4.煤尘爆燃模拟试验表明,现场情况符合延迟爆破作业扬起煤尘形成局部爆燃。试验结论为,在装置中1号点布置雷管并埋没于煤样中(用来扬尘),在装置中的2号点布置雷管及炸药(炸药量≥220g,雷管插在炸药中),1号点起爆后仅把煤样扬起,经过100ms的延迟后,试验装置中形成煤尘云环境,此时2号点在煤尘云的环境中起爆,该情况下2号点爆炸的炸药会引起煤尘云爆燃。

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13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其中,对事故当班班长、爆破工等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马莲台煤矿党支部书记兼矿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及行政罚款,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部部长、掘进一队队长、掘进一队副队长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罚款、暂停相关资格等处理;对宁夏宝丰能源副总裁兼煤炭事业部总经理、煤炭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部长、马莲台煤矿生产副总兼调度室主任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行政罚款、暂停相关资格等处理。对马莲台煤矿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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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李怀英 校对 杨硕 审核 饶竹舟 来源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