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川观新闻记者1月1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25年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可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查询。

按照要求,《推荐目录》中教辅材料印制时,封面左上角须注明“经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推荐”字样,封面信息与《推荐目录》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义务教育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普通高中教材”“普通高中教科书”等标识字样。教辅材料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发行单位组织发行《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不得在发行过程中增删内容、册次、印张等,不得捆绑销售《推荐目录》外的任何资料。

省教育厅强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规范开展教辅材料选用、推荐、代购等工作。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据悉,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四川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教辅材料,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退出《推荐目录》。如有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擅自或变相提高《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价格,强迫或变相强迫订购教辅材料,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