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

燃放爆竹可以烘托喜庆氛围

但是如果选错地方

或者未安全规范燃放

稍有不慎

可能成为伤人利器

也可能酿成火灾

近日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当事人在春节前夕带孩子放烟花

结果烟花乱窜,点着了仓库

造成80万余元的损失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二个月

案例回顾

△朱某燕家中存放的烟花

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

想用烟花爆竹增添年味

吃过晚饭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放烟花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窜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朱某燕见仓库内起火

试图用烟花棒子的尾端

探入门缝将火弄灭

几番尝试无果后

她只得喊来父亲、婶婶帮忙救火

但是

因为卷帘门上了锁

初期灭火无法展开

遂报警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

内部火势已经变大

最终导致了仓库内的货物

以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

财物损失价值共计80万余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乐事

但烟花本身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燃放时若出现意外

不仅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还可能面临赔偿

2024年2月,福建福州一公司员工燃放大型礼花过程中,礼花突发爆炸,飞溅的烟花弹射至路人面前发生二次爆炸,致其右眼严重受伤。最终法院判燃放单位、销售者共同担责,合计赔偿伤者近20万元。

2024年2月12日,四川西昌市3名少年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

其危险系数会大大增加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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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消防、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