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
燃放爆竹可以烘托喜庆氛围
但是如果选错地方
或者未安全规范燃放
稍有不慎
可能成为伤人利器
也可能酿成火灾
近日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当事人在春节前夕带孩子放烟花
结果烟花乱窜,点着了仓库
造成80万余元的损失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二个月
案例回顾
△朱某燕家中存放的烟花
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
想用烟花爆竹增添年味
吃过晚饭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放烟花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窜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朱某燕见仓库内起火
试图用烟花棒子的尾端
探入门缝将火弄灭
几番尝试无果后
她只得喊来父亲、婶婶帮忙救火
但是
因为卷帘门上了锁
初期灭火无法展开
遂报警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
内部火势已经变大
最终导致了仓库内的货物
以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
财物损失价值共计80万余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乐事
但烟花本身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燃放时若出现意外
不仅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还可能面临赔偿
2024年2月,福建福州一公司员工燃放大型礼花过程中,礼花突发爆炸,飞溅的烟花弹射至路人面前发生二次爆炸,致其右眼严重受伤。最终法院判燃放单位、销售者共同担责,合计赔偿伤者近20万元。
2024年2月12日,四川西昌市3名少年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
其危险系数会大大增加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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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消防、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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