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演艺市场热度居高不下,特别是知名明星的演唱会往往都是一票难求,正因如此,不少粉丝会想办法寻找“黄牛”渠道高价购票,上当受骗者自然不在少数。
近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黄牛”诈骗案。据了解,2024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谎称“有内部渠道”,能对接票务公司,可以较低的“溢价”购买热门演唱会门票。等粉丝转账后,刘某某又用伪造的演唱会电子门票获取信任,靠着相同的诈骗伎俩,刘某某先后骗得“票款”40多万元。
后因受骗粉丝无法入场,刘某某被要求还钱,几番交涉下被迫归还部分骗款,最终造成受骗者实际损失20多万元。
日前,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黄牛票”多为非正规渠道获取,可能存在假票、过期票、重复售票等情况。当前许多大型演唱会实行实名制购票,门票与身份证绑定,一旦转让即失效。若购买的是非本人信息的实名票,即使支付高价也可能无法入场。
同时,因“黄牛票”交易本身的非法性,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获得法律的救济和保护,最终落得“钱票两空”的结局。消费者购买“黄牛票”,无形中助长了非法倒卖行为,加剧市场混乱,损害其他消费者的购票权益。
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坚守“三不”原则:不轻信非官方渠道、不脱离平台私下支付、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若不幸遭遇诈骗,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立即报警求助。
通讯员 临安检 记者 王艳颖
编辑 李俪 审核 蒋波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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