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1662号,以下简称《通知》),修订了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等3类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加快提升用水产品设备水效水平。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有关产品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制修订和实施进展,《通知》明确了上述3类产品水效标识的实施规则,对适用范围、实施时间、标识样式和规格等作出规定。结合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实施时间,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情况和产品销售周期,《通知》规定:坐便器实施规则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对在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该类产品,可延迟1年再加施水效标识;智能坐便器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对在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该类产品,可推迟2年再加施水效标识;洗碗机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对在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该类产品,可推迟1年再加施水效标识,为企业消化库存品预留充足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积极推广高效节水产品设备,大力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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