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第二批10个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组织、投融资及运作模式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法。

北京怀柔区开展全链条保护修复,依托良好区位优势启动产业转型,推动废弃矿山蜕变为科学明珠;

河北邢台信都区推进资金股金化、资源资产化、农民股东化“三变改革”,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江苏宿迁宿城区系统修复区域水环境,通过生态产业化经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形成“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相转化的良性循环;

浙江杭州萧山区探索公益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现近城市竹林生态系统重建与多元价值转化;

安徽广德市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帐篷营地文旅产业融合,形成“以用定治”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河南平顶山卫东区将生态保护修复与乡村民宿产业相结合,推动废弃矿山转型利用;

湖北襄阳市结合地方特色自然与人文景观开展矿山修复,以文化传承夯实“矿区变景区”基石;

湖南郴州桂阳县以废弃煤矸石利用为突破口,融入光伏与现代农业产业,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废中掘金、沐光重生”;

广东深圳市采取“政府监督指导+公益组织运作+社会公众参与”多方协作模式,助力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模式创新;

重庆渝北区构建“四方共治”协同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与梨产业全链条融合,实现多方共赢。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重大改革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将持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此前,自然资源部已于2020年发布了第一批共10个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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