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

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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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5〕12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设立四季收费站(K53+900)、滔河收费站(K65+778)等2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及范围:1-4类客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3、1.58、1.90元/车·公里,大巴山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10、20、30、40元/车次;1-6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6、2.03、2.47、2.71、2.86元/车·公里,大巴山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10、18、29、35、39、41元/车次。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执行我省有关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四、G69银百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收费期限2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五、陕西交通控股集团要严格执行我省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做好日常养护,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通行。

其他事项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此前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

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设站收取

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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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5〕1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设立眉县东收费站(K5+480)、红河谷收费站(K16+139)、鹦鸽收费站(K33+358)、桃川收费站(K45+946)、路平沟收费站(K47+950)、太白东收费站(K64+784)等6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及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1-4类客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3、1.58、1.90元/车·公里,衙岭特长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20、30、40、50元/车次;1-6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6、2.03、2.47、2.71、2.86元/车·公里,衙岭特长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15、27、44、53、59、62元/车次。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执行我省有关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客货车暂执行0.6元/车·公里(一类车)对应的道路费率标准。衙岭特长隧道执行10元/车次(一类车)对应的费率标准。

四、眉县至太白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9年11个月,自收费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五、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公路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收费公路管理规定,加强规范管理,自觉接受交通运输、价格部门的监管;要切实做好收费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通行。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陕西新闻广播

编辑:陶文

审核:初墨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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