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院通过创新运用“三级过滤、层层递进”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一批涉及某融资担保公司与17家被担保企业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在实现批量纠纷高效化解的同时,也为中小微企业在经营困难期争取到恢复空间,体现了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该批案件源于2025年5月,某融资担保公司因多家被担保企业未能按期偿还贷款,依约履行代偿责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17家企业,标的额均在50万元以上,部分超过100万元,案件分布跨越多省市。

面对此类金额较大、主体分散、涉及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系列案件,法院并未简单“一立了之”,而是依托“前端调解、行业联动、立审协同”相结合的模式,推动纠纷实质性、系统性化解。


第一道过滤

端前识别+部门联动,实现案件精准分流

立案初审阶段,法院发现被告企业多为仍在经营但面临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随即启动多元解纷识别机制,与锦江区综治中心联动,将案件分流至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平台,并匹配具有金融经验的调解员组成专门小组,确保调解专业性与针对性。


第二道过滤

递进调解+分级应对,促成双方协商合意

调解员逐案联系融资担保公司与债务企业,了解还款意愿、经营现状及履行能力,积极引导双方磋商可行方案。对于初步具备调解基础的,建议实地走访、持续协商;对迟迟不回应或方案未成的,由法官介入评估风险、明确法律后果;确无调解可能的,则依法转入诉讼程序,实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分类处理。对于仍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由调解员继续保持沟通渠道,动态跟进案件进展。


第三道过滤

调审联动+履行督促,确保调解成果落地

对于有调解意向但尚未达成一致的案件,法院在立案审查“窗口期”内启动“法官+调解员”联合调解。法官就争议焦点进行法律释明,提示诉讼风险,调解员协助细化方案,推动形成附履行节点、带有违约恢复诉讼条款的调解协议。尤其对现金流紧张的企业,引导双方采用“分期履行+履约监督”模式,既保障债权实现,也为企业纾困留下缓冲期。

通过上述三层递进式过滤与调解,该批17起案件中15起成功化解,仅2起因债务人失联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多数纠纷在前端高效解决。


典型意义

从“审理案件”到“治理纠纷”的机制创新

该批追偿权案件虽起因于代偿责任,但反映的是融资担保体系中由于风险传导引发的次生金融债务问题,具有金额大、区域广、被告多的典型特征。在处理该系列案中,法院通过三级过滤机制,实现了从纠纷产生后的审判向“前端治理”“系统解纷”的重心转移。

本案解纷路径体现了“调解优先、调审结合”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调节功能,助力融资担保机构降本控险,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司法保障,有效推动司法审判功能向社会治理功能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