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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26年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日前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这一目标。上述目标连同会议围绕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拓展保障服务范围作出的一系列具体部署,回应了社会对生育减负的普遍关切。

分娩是生育过程中费用较为集中、家庭感受最直接的环节之一。推动政策范围内分娩费用“无自付”,核心在于直接、有效地减轻群众生育的经济负担。专家测算,此举可为每个生育家庭节省数千元开支。此前,吉林省、江苏省、山东省等7个省份的探索实践已充分证明这一政策的可行性与积极效果。

近年来,我国全方位提升生育保障水平。比如,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此次会议要求所有省份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等。这些举措,连同正在探索制定的包含产前检查在内的基本服务包,共同编织了一张覆盖孕前、孕中、分娩的连续性、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有助于提升我国生育保障水平。

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传统生育保险制度与职工社保绑定的模式,导致这部分人群面临保障缺失的困境。此次会议明确要求推动将这些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并探索纳入城乡非就业人员的可能性。这是制度层面的一次重要突破,意味着生育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延伸。

也要清醒认识到,推动惠民政策在全国落地,仍需破解区域间医保基金承载能力不均、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存在堵点、部分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这就要求强化基金调剂,确保财力薄弱地区政策足额落地;打通“信息孤岛”,推广便捷的“一站式”结算服务等举措。

优化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是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中的一环。期待这些新政落地实施后,与育儿补贴、普惠托育等政策衔接联动,让普惠性制度红利惠及每一个生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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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暄(媒体人)

编辑:李诗尧

校对:于洋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