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说法》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走进田间。本期聚焦的问题是:外嫁女承包地被收回,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芳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今年5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外嫁女并不因为婚姻关系或者户籍的迁出,而导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只要还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之前,如果外嫁女的土地已经被收回了,需要怎么去操作?第一个,找村里核实原有收地的信息,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村里出具材料,包括出生日期、哪年二轮分包分的地、个人名下在家庭联产承包过程中分了多少亩的土地、哪年因为结婚户口迁出使土地被收回、收回多少亩地等。第二个,就是纠错。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户口迁出了,如果在婆家没有重新分到口粮田的情况之下,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应该保留,不应该收回承包地。这时就需要婆家开具在本村没有享受到口粮田的证明,来证明娘家收地是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再考虑下一步的纠错机制。纠错机制包括很多种,比如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以后,三轮继续延包的时候,村集体想办法调整土地;还可以每年发放补贴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可以跟村集体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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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齐文明、徐志兵、李江杰
视频剪辑|马硕依
编辑|樊慧宁
设计|贺臣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黄莉、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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