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定向选调(选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察(面试)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定向选调(选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就考察(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考察(面试)工作将于2025年12月下旬启动。

2.考察(面试)主要开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相关材料查核、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等。面试通过开放式面谈方式进行,同时与考生所在院系党(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老师(辅导员)、导师、所在年级(班级)党支部书记、干部和同学进行个别谈话(由考生提供具体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3.考察(面试)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面试)组与考生联系确定,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

4.考生应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选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未按规定参加考察(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选聘)资格。

联系电话:

15354862635

15354862530

附件: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定向选调(选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3.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4.资格复审和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1)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2)荣誉证书或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团)组织、学工处、研工处、研究生院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3)奖学金证书或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团)组织、学工处、研工处、研究生院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4)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团)组织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5)入伍退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仅指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

(6)已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仅指报考政法专项选调的考生)。

5.本人免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00k以上,底色为淡蓝渐变色。

编辑:李彦萱

校对:李浩

二审:李珍

三审:李中锋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