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随着2026年元旦、春节假期临近,旅游市场热度不断升温。12月26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对住宿业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客房价格行为,营造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
明码标价须清晰,杜绝模糊表述
告诫书要求,各住宿经营者须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各线上销售平台,应全面、如实、清晰地公示客房房型、销售价格、结算起止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价、连住优惠、早鸟预订折扣等)、退费规则等核心信息。
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易于辨识,不得使用模糊性、误导性表述;价格发生变动时,须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线上线下标价信息,确保标价与实际收费完全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严禁价格欺诈,违规将从重查处
告诫书明确划定了价格行为红线。经营者严禁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例如虚构“限时特惠”“最后一间”等营销话术;严禁在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强制加价;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严禁在标价之外擅自加价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严禁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或者在价格调整后未及时更新标价信息。
此外,各经营者应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节假日期间,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旅游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依照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记录。
消费者留存证据,可拨热线举报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住宿业价格违法行为,请注意保存好订单截图、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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