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孟鲁司特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120号)》: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孟鲁司特制剂(包括孟鲁司特钠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孟鲁司特钠颗粒和孟鲁司特钠口溶膜)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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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孟鲁司特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120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孟鲁司特制剂(包括孟鲁司特钠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孟鲁司特钠颗粒和孟鲁司特钠口溶膜)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6年3月12日前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以其他形式将说明书更新信息告知患者。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的告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记者注意到,孟鲁司特制剂说明书修订建议中新增“警示语”,个别严重反应涉及抑郁和自杀倾向。

其中,在服用孟鲁司特的各年龄段患者中均报告了神经精神不良反应,其中包括个别严重反应如抑郁和自杀倾向等;若不停药,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在孟鲁司特治疗期间如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应停药并就医。建议患者或看护人警惕神经精神不良反应,在用药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时应告知医师。

孟鲁司特钠的原研药由美国默沙东(Merck & Co.)公司研发,于1998年首次获批上市,主要用于治疗哮喘、过敏性鼻炎等疾病。其专利到期后,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多种仿制药。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3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信息,修订孟鲁司特药品说明书,加入黑框警告提示其严重精神科不良反应,并限制其使用。

在此之前,有多家三甲医院的科普文章曾提及,服用孟鲁司特钠期间密切留意关注用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停药,大部分不良反应是可以在停药之后自行消失,不需要过于紧张。

鉴于孟鲁司特钠可能的精神系统不良反应,需要患者、家属、医师、药师均予以关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自杀念头和行为,或情绪变化(如攻击行为、激越),应停止使用孟鲁司特钠,并立刻联系医生或药师。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