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九点半

范某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

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到线下购买手机

消费者交付手机款后

店员以手机更新系统

需额外支付高额费用等为由

迫使消费者另行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旧款二手手机或假冒苹果蓝牙耳机

……

网上宣称可特价购买最新款苹果手机,线下交款时却被告知还需另付高额费用更新系统,提出退款却遭百般阻挠……最终,消费者被迫购买了高于市场价的二手苹果手机或假冒苹果耳机。

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6万元至4.5万元不等。目前判决已生效。

想捡便宜结果上当

郑女士一直想买新款苹果手机,因价格昂贵,迟迟没有下单。2023年11月的一天,她在网上看到一条最新款苹果手机的特卖广告,很是心动,与闺蜜魏女士商量后,决定去这家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的线下数码产品门店看看。

次日,二人到店试用后,都很满意,当天签订购机合同并支付了5999元货款。付款后,店员告诉她们,这款手机之所以价格优惠,是因为后续手机系统需更新二次至三次,每次更新要额外支付给门店千元左右的费用,不然,手机可能变成无法使用的“板砖机”。

听到这番话,郑女士二人傻了眼,表示不想买手机了,并要求退款。店员却说,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要退款,需从中扣除20%的违约金。

郑女士这才注意到,这家手机店与普通手机店有所不同,店内空空荡荡,仅展示柜上陈列着零星几部新款苹果手机。

僵持一段时间后,店员提议,可以用已支付的费用购买老款二手苹果手机,或将20%的违约金换成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无奈之下,郑女士二人最终以6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副“苹果蓝牙耳机”,才拿到5300元的退款。事后,二人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并于2023年11月15日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出警后,按照消费纠纷进行处理。后来,公安机关接到多名消费者报警,察觉异常,于2024年1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

2024年2月2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多地发生。2024年4月,刘某等5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虚假广告引流,强迫交易宰客

经查,2021年6月,刘某、范某和柴某甲合伙开了第一家线下手机店,三人分工明确,刘某负责进货与管理,范某负责短视频引流,柴某甲负责销售。

为了吸引客户,范某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以超低价购买最新款苹果手机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到线下手机店购买手机。

在消费者交付手机款后,他们以手机更新系统需额外支付高额费用等为由,引导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然后,编造苛刻条件,如扣除20%的违约金、退货地点不在本市等,借故不退还手机款,并迫使消费者另行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旧款二手手机或假冒苹果蓝牙耳机。

据刘某等人交代,一副进价仅30元的假冒苹果耳机,经过这样一番操作,最后以399元至699元不等价格售出,旧款二手手机售价更是高出市场价1000余元。经查,以刘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因此非法获利900余万元,涉及消费者1.5万余人。

因为经常被消费者投诉,为了减少售后和避免被查,刘某等人频繁更换线下门店地址。犯罪集团另外两名成员潘某和柴某乙,则分别负责财务和线下手机店日常管理。

检察监督查事实堵漏洞

鉴于案情复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2024年9月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将刘某等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针对证据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将强迫交易罪被害人从50人扩大到67人。

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提取、比对手机电子数据,讯问突破关键口供等,监督立案2人、撤案2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17起。

此外,龙湾区检察院精准厘清各犯罪嫌疑人参与强迫交易的时间、次数、交易数额、作用大小,准确认定主从犯,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该集团首要分子、重要成员与一般成员分别作出处理。

该院认为,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柴某乙多次结伙以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其中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属情节特别严重,柴某乙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刘某等5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其中刘某、范某、柴某甲、潘某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柴某乙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刘某、范某、柴某甲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

2025年1月9日,龙湾区检察院对刘某等5人以强迫交易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一审宣判后,刘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前述判决。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电子产品领域销售模式不规范、侵权假冒查处力度待加强、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龙湾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欢迎点赞、留言、转发朋友圈

每晚九点半,不见不散哟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史隽 杨铭

编辑:周蔚 王凤宇 李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