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杨某林
因生活琐事对社会心生不满
但他并未选择合理方式去抒发不良情绪
反而选择放火泄愤
这个冲动之举不仅烧毁了大片山林
也毁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微信公众号“惠水县人民法院”消息
12月19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林放火罪一案
并当庭作出判决
杨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3月,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山林故意实施放火行为,造成大量山林被烧毁,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不满,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年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森林火灾
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扑救较为困难
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林木
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还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法律法规对涉火违法行为
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法律责任
冬季气候干燥
大风天气多
火灾风险等级升高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遇到森林火灾
如何科学逃生?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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