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杨某林

因生活琐事对社会心生不满

但他并未选择合理方式去抒发不良情绪

反而选择放火泄愤

这个冲动之举不仅烧毁了大片山林

也毁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微信公众号“惠水县人民法院”消息

12月19日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林放火罪一案

并当庭作出判决

杨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3月,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山林故意实施放火行为,造成大量山林被烧毁,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不满,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年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森林火灾

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扑救较为困难

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林木

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还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法律法规对涉火违法行为

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法律责任

冬季气候干燥

大风天气多

火灾风险等级升高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遇到森林火灾

如何科学逃生?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