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山一男子

连续三天收到价值不菲的黄金包裹

本想赚取微薄好处费

却没想到刚收完第三批

就被民警当场抓获

最终还背上了刑责

到底是怎么回事?

经审理查明,在2025年7月29日、30日、31日连续三天,钟某在佛山市禅城区教子村的某超市或公寓门口,接收黄金快递包裹,内含黄金价值分别为39840元、12465元、32955元。而就在7月31日当天,钟某被民警现场抓获,现场缴获涉案金器“黄金豆”39粒。同日,钟某被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事拘留,2025年9月5日被逮捕。

原来,上述三个包裹中的黄金,分别是涉及深圳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上海市航城尹某某被诈骗案、咸阳市蒋某某被诈骗案的非法犯罪所得。钟某在未核实上家身份信息,明知快递包裹里的物品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家承诺的好处费,听从上家安排接收快递包裹,通过登录上家提供的电话卡号码查看顺丰速运物流信息接收包裹,再把包裹送到上家指定地点交予他人,事后仅获利人民币400元。

11月28日,禅城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钟某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数额为人民币85260元,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情节,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