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经自治区党委批准,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肉孜节:3月21日(周六)是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肉孜节,3月20日(周五)至22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六、古尔邦节:5月27日(周三)是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古尔邦节,5月27日(周三)至31日(周日)放假,共5天。
七、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八、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九、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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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倪佳红
审核:陈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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