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

东港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某出租屋内

疑似有人聚集非法吸食“笑气”

经过多日研判布控

办案民警成功抓获

王某、林某某、刘某等3名嫌疑人

现场查获罐装“笑气”1000余升

经审查

3名嫌疑人为寻求刺激

通过网络结识后

多次购买“笑气”并聚集吸食

目前

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笑气”的危害

“笑气”,即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稍带甜味的气体,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的笑,而是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

吸食“笑气”后,血液的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大量吸入“笑气”后会产生致幻、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副作用。同时,“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₁₂的吸收代谢,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神经萎缩等症状,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

目前,“笑气”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吸食“笑气”均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笑气”不可取

务必防范并远离

不听人蛊惑、不受人引诱

自觉抵制并做到

“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如果发现非法贩卖、吸食“笑气”的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东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