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感谢法官,我们都觉得拿钱没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这样尽心尽责,太感谢了!”近日,8位民工来到天府新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将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送到了执行法官和助理手中,感谢法官团队高效执行民生案件, 帮助8人全额拿到工资36.8万元。锦旗上落满了8人的名字,感谢信上盖满了8人的手印,他们用最朴实的方式,最真挚的语言向执行团队表示感谢。

2024年5月,天府新区法院受理了8位民工诉A装修公司及前后两位股东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法院认为8位民工均与装修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最终判令A装修公司向8人支付工资共计36.8万元。甘某作为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股东罗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位民工无奈之下向天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团队发现被执行人甘某虽有不动产,但因法院系轮候查封,法院暂时无法进行处置。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8案债务,该系列案件一次性执行完毕的难度较大。执行团队将上述情况同步反馈给8位申请人,希望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共同促进执行。

不久后,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向执行团队提供线索,A装修公司在多位业主处还有未结清的工程款,且被执行人甘某、罗某在2024年6月于该院有诉讼案件,很大可能会到庭参加诉讼。

收到以上线索后,执行团队迅速向小区业主取得联系,告知其暂停向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同时与审判法官沟通,掌握开庭时间地点。

庭审当日,执行团队在法庭外等候,庭审结束后立刻传唤被执行人进行询问。鉴于两名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两名被执行人被带入羁押室后,发现法官准备“动真格”,便转变态度,提出和解方案,积极与8位民工协商分期履行。

经过执行团队督促、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为更好地督促两名被执行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执行团队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

此后每次分期付款时间点,执行团队都就付款情况向双方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两名被执行人如期履行,最终8位民工的工资,共计36.8万元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