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12月2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四川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4.09万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9.85万人,他们活跃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讲法律、说情理,擅长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土地房屋等各种纠纷,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调解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四川实际,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作出积极贡献。
我省持续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从场所设立、队伍配备、制度执行、工作保障等方面着手,全面规范以村(社区)调委会为重点的各类调解组织,将人民调解延伸到家门口,服务到群众身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省级层面组织200名乡村人民调解员参加提能培训,与省总工会、省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新时代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工作竞赛,与省妇联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切实加强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调解工作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升调解员实务能力。

同时,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向知识产权、金融、物业、物流等领域拓展,绵阳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乐山市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一大批新业态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应运而生,攀枝花市调解服务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工作被司法部推广。
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天府中央法务区设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事调解中心成都分中心,完善区域协作联动体系建设。紧扣形势变化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聚焦重大节庆、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53.97万次,预防纠纷4.93万件;调解矛盾纠纷31.56万件,调解成功30.94万件,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此外,我省还坚持联动融合,创新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着力加强行政调解,稳妥推进商事调解,不断健全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机制,持续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另一方面,以“调解+”和“+调解”为总体思路,对内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主动融入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的多元解纷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品牌个人调解室等入驻县乡综治中心,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

目前,全省在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设立调解组织2200余个,推动矛盾纠纷通过衔接联动机制及时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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