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事关烟花爆竹
济南公安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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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都将受到处罚
在规定燃放区域以外燃放、
不当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违法
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犯罪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重拳出击!
案例一:废弃场所存放烟花爆竹
12月11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民警在日常安全排查中发现,居民高某在一处废弃的房屋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43件。而该废弃房屋不具备任何安全储存条件。
目前,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网上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12月16日,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成功查获非法售卖烟花的赵某,并顺线摸排其上线孙某。17日,又组织十余名警力对孙某住处突击检查,在多处仓库内查获400余箱烟花爆竹。这几处仓库条件十分简陋,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且周边都是居民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据查,从11月份至今,孙某伙同王某、朱某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500余箱,在没有任何经营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网络平台售卖,非法获利。目前三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藏身于居民区的大量烟花爆竹
就像一颗颗未被点燃的炸弹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临近年底
烟花爆竹进入产运销旺季
这些情况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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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
再次提醒
!!
合法经营,安全储存。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在许可场所内存放,不得超量储存或改变储存地点。
认准正规渠道购买。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到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不购买、不携带来历不明的产品。
严格遵守燃放规定。燃放时应选择允许区域和安全场所,远离易燃物,严格遵守本地禁放、限放相关规定。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若您遇到相关情况需要帮助
或有线索想要提供
欢迎随时拨打以下专线
与我们联系
报警和紧急求助电话:11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
来源:济南公安
编辑:狄海洲
责任编辑:胡思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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