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事关烟花爆竹

济南公安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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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都将受到处罚

在规定燃放区域以外燃放、

不当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违法

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犯罪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重拳出击!

案例一:废弃场所存放烟花爆竹

12月11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民警在日常安全排查中发现,居民高某在一处废弃的房屋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43件。而该废弃房屋不具备任何安全储存条件。

目前,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网上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12月16日,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成功查获非法售卖烟花的赵某,并顺线摸排其上线孙某。17日,又组织十余名警力对孙某住处突击检查,在多处仓库内查获400余箱烟花爆竹。这几处仓库条件十分简陋,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且周边都是居民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据查,从11月份至今,孙某伙同王某、朱某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500余箱,在没有任何经营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网络平台售卖,非法获利。目前三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藏身于居民区的大量烟花爆竹

就像一颗颗未被点燃的炸弹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临近年底

烟花爆竹进入产运销旺季

这些情况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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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

再次提醒

!!

合法经营,安全储存。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在许可场所内存放,不得超量储存或改变储存地点。

认准正规渠道购买。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到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不购买、不携带来历不明的产品。

严格遵守燃放规定。燃放时应选择允许区域和安全场所,远离易燃物,严格遵守本地禁放、限放相关规定。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若您遇到相关情况需要帮助

或有线索想要提供

欢迎随时拨打以下专线

与我们联系

报警和紧急求助电话:11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

来源:济南公安

编辑:狄海洲

责任编辑:胡思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