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江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近日,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村干部违纪案在南充市营山县纪委监委班子会上引起了激烈讨论,“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应该给予严惩,我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个违纪行为如果不是及时发现补救,可能会给群众造成巨大损失,我同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来,该县回龙镇野马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元在代收该村村民2020年医保过程中,不上报19名已交费群众参保信息,将其缴纳的医保费4750元据为己有,被回龙镇纪委及时发现并由镇政府垫资补交,才未造成严重后果。问题调查清楚后,回龙镇党委、纪委和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建议给予刘某元党内警告处分,这便有了上述激烈讨论。会议议定,给予刘某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营山县蓼叶镇鹅颈村召开阳光问政坝坝会了解社情民意

2020年以来,营山县纪委监委聚焦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独断专行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末梢延伸,确保基层干部干净廉洁、“微生态”风清气正。

为了精准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营山县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举报网络,县纪委监委在持续畅通“电、信、访、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牵头在全县各乡镇组织开展村级“阳光问政”460场次、逢场天“三接访”641场次、纪检干部“进村入户”5000余人次,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142条。

发现线索不是目的,严肃惩处才有震慑。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营山县纪委监委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

营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了解基层干部纪律作风

2020年5月,营山县悦中乡群众吴某通过12388网站实名反映,该乡安办主任朱某、工作人员潘某违规收取建房安全押金并部分扣押进行私分的问题。收到该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在2个工作日接收录入、3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分流、10个工作日告知,不到1个月就完成线索的调查核实。

经查,2014至2015年间,朱某、潘某利用职务之便,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违规收取22户建房户安全押金44000元后,以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为由扣押10户建房户押金共计4000元予以私分。最终朱某、潘某分别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并如数退还群众所扣押金。

“本来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行举报,没想好几年前的问题都能够很快得到解决。”领回被扣押金的举报人吴某兴奋地说。

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营山县纪委监委处置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36条,立案审查调查1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微腐败’也是‘大祸害’,源头防控更是关键。”营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曹毅表示,该县将进一步厘清“微权力”运行边界,做实党务政务村务、惠民惠企政策、政策执行情况、信访举报方式、查处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全面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微生态”不断优化巩固。

(图片由营山县纪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