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强 张庭铭

12月20日下午,“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宣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决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理过程中,公众对案情本身和量刑依据等问题非常关注。为此,本期小铭切瓜梳理了本案是如何认定梁某滢患有精神疾病的、精神分裂症是否影响智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案发后才启动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结合一审法院判决书、庭审情况等,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