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案的说明,全文如下:

此前报道链接:《死缓!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案,判了》

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