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平顶山市委批准,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郏县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平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平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平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平怀开除党籍处分;由平顶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中原、省纪委监委审核:刘晓阳 张远责编:惠晓晗 张菁菁见习编辑:王如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