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没休的年假要浪费了?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求助,称自己还没来得及休年假,担心未休的年假会自动作废,引发广泛讨论。有人认为,一年结束,年假会“自动清零”,也有人建议如果未休年假可以向单位申请将年假“折现”。

未休的年假会自动作废吗?能否跨年休或折算成工资?换工作后,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慕丽:未休的年假不会自动作废,不安排职工休年假需取得职工的同意。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规定了,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其中,包括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实际要额外支付200%差额。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职工休年假,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只要劳动者在入职新单位前已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即使在新单位入职第一年,也有权享受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举例来说,如果一名工作2年的劳动者于今年8月1日入职新单位,那么他今年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天数为:(153÷365)×5 ≈2.095天,折算后实际可享受2天年假。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区,不少人认为在原单位未休的年假可以带到新单位休。实际上,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带薪年假应当由原单位安排或补偿,新单位只负责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年假。

感谢本期嘉宾律师的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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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天的题目——

答题互动(单选)

Q

年假是否能跨年休?( )

A:可以,年假能跨年休

B:不行,本年度不休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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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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