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内江观察 刘煜瑞 唐广
12月17日,内江举行《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据了解,《条例》于今年11月26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内江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营商环境建设,标志着内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政策推动”迈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条例》是如何诞生的,有何特点?其施行后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条例》是如何诞生的?
近年来,内江依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内江特色的制度成果。
“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在政务服务协同、要素精准保障、惠企政策落地等方面仍有短板,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营商环境办专职负责人朱飞,这导致了内江亟需通过法治手段破解堵点难点问题,利用地方性法规将制度成果予以固化规范,进一步强化保障效能。
《条例》的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据内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彭湃介绍,2025年,《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随后,内江市及时成立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小组。市营商环境办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形成后,先后经过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申请省级指导等环节,集中研讨改稿会10余次。
“11月26日,《条例(草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标志着这部‘内江特色’营商环境法规正式诞生。”内江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彭湃表示,《条例》目前已全文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有何特点?
“《条例》共36条,其最大特点是紧密结合内江实际,力求务实、精准、管用。”发布会上,朱飞用四个“聚焦”概括了《条例》的特点。
其中,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条例》明确要推行集成化政务服务,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从开办到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数字化改革,依托省一体化平台推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破解“重复提交、证明繁杂”难题;优化惠企政策兑现,通过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企”。
聚焦公平透明市场环境。《条例》提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隐性壁垒;以法规形式约束政府守信践诺,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强化用地、用工、融资等要素保障,支持企业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合作。
聚焦规范审慎法治环境。《条例》中创新固化“企业宁静日”制度,要求行政机关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推广“综合查一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说服教育、预警提示等柔性执法。
聚焦畅通高效政企沟通。《条例》第六条明确要建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第十一条则提出将搭建政企会商平台,健全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
《条例》将带来哪些影响?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内江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新阶段,施行后将为内江市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政务服务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和‘试金石’。《条例》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出明确要求。”内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力建介绍,《条例》施行后,内江将通过标准化、集成化、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压减涉企审批时限、材料负担,缓解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透明。
为了让企业专注于生产经营,《条例》第三十条还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在以往的涉企行政检查中,部分领域存在检查计划不透明、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内江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勇君表示,《条例》针对性作出规定,就是要从制度层面破解这些痛点,既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又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法治护航发展动能。《条例》将内江近年来“法治护企”等创新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为企业权益保障提供硬约束。政府诚信履行合同、清理拖欠账款等规定,有助于构建亲清统一政商关系,推动“乐业内江·甜蜜回报”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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